团风县回龙山镇崔家铺村新建生产用便道850米项目
招 标 公 告
一、招标条件
团风县回龙山镇崔家铺村新建生产用便道850米项目已批准立项。招标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完成了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基本具备进行招标的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施工地点:团风县回龙山镇崔家铺村。
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预算:15万元。
3、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4、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月初,预计工期为5日历天;
5、工程质量验收条件:达到回龙山政府及崔家铺村委员会相关要求,且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报名的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类或村镇建筑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类相关资格。
3、本项目投标不接受联合体的报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参加本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请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工程师证(含临时执业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2、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至2016年12月28日,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2:00至4:30止。
3、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8日下
午4:30止。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至2016年12月28日,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2:00至4:30止。
5、报名地点:湖北先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料费为300元。售后不退。
五、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必须经密封后,在北京时间2016年12月30日上午9:00时前送至招标人(递交地点:回龙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团风县回龙山镇崔家铺村新建生产用便道850米”字样。
2、迟到的投标文件(以标书送达招标人的时间为准)将被拒绝。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0日上午9:00时止,招标人将于北京时间2016年12月30日上午9:00举行开标会议。
七、其它事项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贰仟佰元整(¥2000.00元)。投标保证金需从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到回龙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转帐时请注明“团风县回龙山镇崔家铺村新建生产用便道850米项目保证金”,户名:团风县回龙山镇财政所财政专户,开户行:农行回龙山分理处,账号:17635301040000049。保证金只接受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只对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转账);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0日上午9:00,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2、工程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格的10%,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之前提交。
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签章):团风县回龙山镇崔家铺村村民委员会
监督机构:团风县回龙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行政监督机构:团风县回龙山镇人民政府
报名 地 点:湖北先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先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团风县江北商贸城
联系电话:18972747700 联 系 人:魏女士
日期: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