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路咀镇锥子河村村部办公楼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总路咀镇锥子河村村部办公楼改造工程已批准立项。招标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完成了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基本具备进行招标的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施工地点:团风县总路咀镇境内。
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涵盖范围,投资额为10万元。
3、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及自筹资金。
4、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0月上旬,预计工期为28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2、本项目投标不接受联合体的报名。
3、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持有相应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参加本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请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个人签名印章),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含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时间:2017年9月22日至2017年9月26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2:30至5:30止。
3、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9月26日下午5:30止。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7年9月22日至2017年9月26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2:30至5:30止。
5、报名地点:湖北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团风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6、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料费为100元。售后不退。
五、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必须经密封后,在北京时间2017年9月28日下午2:30时前送至招标人(递交地点:总路咀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总路咀镇锥子河村村部办公楼改造工程施工投标文件申请书”字样。
2、迟到到的投标文件(以标书送达招标人的时间为准)将被拒绝。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8日下午2:30时止,招标人将于北京时间2017年9月28日下午2:30举行开标会议。
七、其它事项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贰仟元整(¥2000.00元)。投标保证金需从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到总路咀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帐时请注明“总路咀镇锥子河村村部办公楼改造工程”字样(递交账户户名为: 团风县总路咀镇财经所财政资金结算户,帐号: 17-635601040000190 ;开户行为:团风农行总路咀分理处。保证金只接受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只对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转账);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8日下午2:30,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2、工程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格的10%,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之前提交。
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签章):总路咀镇锥子河村村民委员会
代 理 机 构:湖北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团风县政务服务大楼三楼
联 系 方 式:15374550181 吴女士
综合监管部门: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电 话:0713-6152099
日 期: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