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镇独鼻咀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庭院绿化项目
招标公告
1、团风镇独鼻咀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庭院绿化项目(项目编号BD20170925-40),招标人(团风县团风镇独鼻咀村民委员会)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完成了进行该项目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基本具备进行招标的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采购内容及预算: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预算:98955元 |
1 | 银杏 | φ15㎝ | 株 | 5 |
2 | 香樟 | Φ12cm | 株 | 9 |
3 | 桂花 | Φ10-11cm | 株 | 4 |
4 | 桂花 | Φ6-7cm | 株 | 12 |
5 | 樱花 | Φ6cm | 株 | 10 |
6 | 紫薇 | Φ5cm | 株 | 10 |
7 | 鸡爪槭 | Φ5cm | 株 | 10 |
8 | 香樟 | Φ40cm | 株 | 2 |
9 | 球 | Φ100 | 株 | 13 |
10 | 桃树 | Φ5-6cm | 株 | 3 |
11 | 梨树 | Φ7-8cm | 株 | 3 |
12 | 枣树 | Φ7-8cm | 株 | 3 |
13 | 柿树 | Φ7-8cm | 株 | 3 |
14 | 色块苗 | | 平方米 | 100 |
15 | 草坪 | | 平方米 | 916 |
16 | 鹅卵石铺装 | | 平方米 | 140 |
(2)资金来源:自筹。
(3)供货地点:团风镇独鼻咀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庭院内。
(4)供货及种植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7日内栽植完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并在人员、货物、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参与投标并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7年9月25日-2017年9月29日下午4:30止。
(3)报名地点:团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5、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2017年10月10日上午11:00时前以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玖佰元整(¥900.00),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方式、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作自动弃权处理。(提交投标保证金前须到团风镇财政所三楼易主任处开现金进账单)
投标保证金帐户名称:团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团风县邮储支行
帐号:942003010007668897
6、相关说明
(1)本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费、招标代理费用届时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按有关收费文件支付;
(2)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格的10%,在签订合同前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7年10月10日下午2:00-3:00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团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3)开标开始时间:2017年10月10日下午3:00时。
(4)开标地点:团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平台、镇区政务公开栏、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 标 人:团风县团风镇团风镇独鼻咀村民委员会
代理机构: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团风县人民路(县卫计局一楼东侧)
联系方式:0713-6306656(王梦莹)
监督部门:团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13-6151328
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