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团风县总路咀镇宋家坳村六组美丽乡村综合整治项目中标人资格的通知
湖北天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团风县总路咀镇宋坳村民委员会的委托代理团风县总路咀镇宋家坳村六组美丽乡村综合整治项目,并于2018年5月18日至2018年5月22日在宋家坳村政务公开栏、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在2018年5月25日上午9:00在团风县总路咀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同日在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最终确定湖北煌熠建设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人。由于中标单位湖北煌熠建设有限公司在中标公示期完后三日内没有与招标单位团风县总路咀镇宋坳村民委员会签订施工合同。根据团风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团风县村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中标公示完后三日没有与招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可以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经团风县总路咀镇宋坳村民委员会研究决定:取消湖北煌熠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人的资格,决定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湖北荣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中标人。如果第二中标候选人在本次公示后三日内没有与招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招标人将选择第三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中标人。如果第二、三中标候选人均没有按要求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的,招标人将组织重新招标。
特 此 通 知
团风县总路咀镇宋坳村民委员会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