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总路咀镇宋家坳村五组美丽乡村综合整治项目
更正公告
团风县总路咀镇宋家坳村五组美丽乡村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原为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持有相应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资格现更改为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持有相应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
团风县总路咀镇宋家坳村民委员会
湖北先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