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淋山河镇李家楼村五组改造山塘及灌溉设施项目工程
交 易 公 告
1、团风县淋山河镇李家楼村五组改造山塘及灌溉设施项目工程(项目编号:TCLSH20190415-01),交易人(团风县淋山河镇李家楼村民委员会)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完成了进行该项目交易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基本具备进行交易的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及交易范围
2.1建设内容:淋山河镇李家楼村五组改造山塘及灌溉设施项目。 (详见已标工程量清单)
2.2本项目合理定价为:20万元。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建设地点:淋山河镇李家楼村五组。
2.5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4月,工期为45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上级主管部门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施工企业资质、资格要求:
3.1、本次交易要求施工企业须符合《团风县政府投资小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简易程序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相关专业管理人员的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职称,项目管理机构还须配备具有有效资格(上岗)证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的施工员、造价员(或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等相应专业管理人员;
3.3施工企业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3.1被责令停业、交易资格被取消的;
3.3.2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3.3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3.3.4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交易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的;
3.3.5近三年有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
3.4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
3.5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
4.1、参加本次报名及交易会的建设单位请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4.2、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4月17日,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2:30至4:30止。
4.3、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4月17日下午4:30止。
4.4、交易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4月17日,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2:30至4:30止。
4.5、报名地点:湖北天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团风尚一特酒店旁美心门店二楼)
5、交易保证金: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交易保证金需从施工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到团风县淋山河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施工企业须在2019年4月23日上午9时前以转账方式提交,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易保证金帐户名称:团风县淋山河镇财务管理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团风县支行淋山河分理处
账号:17635201040001205
转账时请注明“团风县淋山河镇李家楼村五组改造山塘及灌溉设施项目工程”字样,交易保证金递交截至时间:2018年4月23日上午9:00前,未按规定提交交易保证金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注:(1)递交响应文件时,必须现场单独提交保证金回执单复印件。
(2)开标后未中标人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3日后无息退还。中标人工程完工验收后退回保证金。
(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交易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
(4)中标后转让,中标人不签合同,不按合同履行即没收该中标人保证金。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的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团风县淋山河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上午9:00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建设单位不予受理。
6.2由施工企业法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递交响应文件并参加交易会。法人递交并参加交易会的,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核验身份。拟派项目经理递交并参加交易会的,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法人委托书原件核验身份,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建造师证复印件。
7、相关说明
7.1本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费、交易代理费用届时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按有关收费文件支付;
7.2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交易文件,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交易人取得联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李家楼村村务公开栏、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
建设单位:团风县淋山河镇李家楼村民委员会
地 址:团风县淋山河镇李家楼村
联 系 人: 孙先生
代理机构: 湖北天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团风尚一特酒店旁美心门店二楼
联 系 人:汪女士
电 话:13409787772
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