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团风镇江宇庙村四、五组部分(户户通)工程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TCTFZ20190828-03
1、团风县团风镇江宇庙村四、五组部分(户户通)工程,招标人(团风县团风镇江宇庙村民委员会)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完成了进行该项目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基本具备进行招标的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内容:团风县团风镇江宇庙村四、五组部分(户户通)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39158.48元。
(3)资金来源:专项资金及自筹。
(4)建设地点:江宇庙村。
(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涵盖范围 。
(6)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9月,工期为60日历天。
(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上级主管部门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019年至少承担过1个及以上通村公路施工业绩。(以施工合同日期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
(1)凡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参与投标并获取招标文件,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8年8月28日至2018年9月3日(报名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止)。(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湖北天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团风客运站尚一特酒店旁美心门店二楼)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00元)大写金额:叁仟元整,投标保证金需从施工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到团风县团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转账时请注明“团风县团风镇江宇庙村四、五组部分(户户通)工程”字样,(递交帐户户名为:团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为:942003010007668897;开户行为:团风县邮储支行。投标保证金只接受施工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只对施工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6日下午15:00时止,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注:(1)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现场提交保证金回执单。
(2)开标后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3日后无息退还。中标人工程完工验收后退回保证金。
(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
(4)中标后转让,中标人不签合同,不按合同履行即没收该中标人保证金。
6、相关说明
(1)本项目自筹资金部分支付时间为2020年;
(2)本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费、招标代理费用届时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按有关收费文件支付;
(3)、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格的10%,在签订合同前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
(4)、严禁中标转让,一经发现取消合同约定;
(5)、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取得联系。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9月6日下午15:00时止。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团风县团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文件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团风县团风镇江宇庙村四、五组部分(户户通)工程施工投标文件”字样。注:迟到的投标文件及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3)开标开始时间:2019年9月6日下午15:00时。
(4)开标地点:团风县团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同时在村政务公开栏、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61.184.134.134:808/ceinwz/indexhbhgtf.htm)上发布。
招 标 人:团风县团风镇江宇庙村民委员会
代 理 机 构:湖北天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方 式:13409787772(汪女士)
监督部门:团风县团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