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马曹庙镇九家咀村新型集体经济
扶持农产品展示大厅建设工程
交易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团风县马曹庙镇九家咀村新型集体经济扶持农产品展示大厅建设工程已由相关部门同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团风县马曹庙镇九家咀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代理机构为黄冈金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团风县马曹庙镇九家咀村新型集体经济扶持农产品展示大厅建设工程。
2.2项目编号:HGJRMCM9019-33
2.3最高限价: 32.40797万元 。
2.4工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团风县马曹庙镇九家咀村新型集体经济扶持农产品展示大厅建设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交易要求施工企业须符合《团风县政府投资小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简易程序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相关专业管理人员的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持有相应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管理机构还须配备具有有效资格(上岗)证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的施工员、造价员(或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等相应专业管理人员;
3.3施工企业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3.1被责令停业、交易资格被取消的;
3.3.2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3.3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3.3.4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交易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的;
3.3.5近三年有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
3.4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
3.5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交易保证金
5.1本工程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00元)大写金额叁仟元整,交易保证金需从施工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到马曹庙镇财政所财政专户,转账时请注明“:团风县马曹庙镇九家咀村新型集体经济扶持农产品展示大厅建设工程”字样,(递交帐户户名为:马曹庙镇财政所财政专户,帐号为:82010000000043961;开户行为:团风县农商行马曹庙支行;交易保证金只接受施工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交易保证金的退还只对施工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04日16时00分止,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交易保证金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于2019年10月30日至2019年11 月1日,每日上午8:00 时至11:00时,下午15:00 时至17:00 时(节假日休息),在黄冈金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黄州区宝塔路新华印刷厂一栋一单元40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6.2 投标人报名须由持证本人携带相应资格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6.3本项目不采用邮购的方式发售招标文件。
7、其它事项说明
7.1本项目工程交易费、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7.2有关本项目交易的其他事宜,请与建设单位或代理机构联系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05日上午10时 00分,地点为:马曹庙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建设单位不予受理。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在马曹庙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公示、九家咀村政务公开栏、团风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建 设 单 位:团风县马曹庙镇九家咀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团风县马曹庙镇九家咀村
邮 编:438800
联 系 人:吴春民
电 话:15387199298
代 理 机 构:黄冈金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黄冈市黄州区宝塔大道新华印刷厂一栋一单元401室
邮 编:438000
联 系 人:曾 霞 电 话:13807259913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