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但店镇庙河村公路变更为1-9组进湾断头路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团风县但店镇庙河村公路变更为1-9组进湾断头路工程(项目编号YCDD20191210-14)已批准建设。招标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完成了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基本具备进行招标的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施工地点:团风县但店镇庙河村。
2、招标范围:道路硬化(长1.5公里,宽3.5米,厚18CM),详见工程量清单涵盖范围。
3、资金来源: 县交通局拨款及村自筹。投资金额为35万元。
4、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2月,预计工期为20日历天。(雨雪天顺延)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参与投标并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时须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0日至2019年12月16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2:30至4:30止。
3、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6日下午4:30止。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年12月10日至2019年12月16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2:30至4:30止。
5、报名地点:湖北天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团风尚一特酒店旁美心门店二楼)。
五、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必须经密封后,在北京时间2019年12月20日上午9:30时前送至招标人(递交地点:团风县但店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团风县但店镇庙河村公路变更为1-9组进湾断头路工程施工投标文件申请书”字样。
2、迟到的投标文件(以标书送达招标人的时间为准)将被拒绝。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上午9:30时止,招标人将于北京时间2019年12月20日上午9:30举行开标会议。
七、其它事项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投标保证金需从施工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到但店镇财政所财政专户,转帐时请注明“团风县但店镇庙河村公路变更为1-9组进湾断头路工程”字样。(递交帐户户名为:但店财政所财政专户,帐号为:82010000000012310;开户行为:但店镇农村商业银行。交易保证金只接受施工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交易保证金的退还只对施工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9时止,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交易保证金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注:(1)递交响应文件时,必须现场单独提交保证金回执单复印件。
(2)开标后未中标人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3日后无息退还。中标人工程完工验收后退回保证金。
(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交易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
(4)中标后转让,中标人不签合同,不按合同履行即没收该中标人保证金。
2、工程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格的10%,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之前提交。
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参照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经协商由中标单位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标准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九、联系方式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团风县但店镇庙河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肖书记
电 话: 13409799518
代理机构: 湖北天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团风尚一特酒店旁美心门店二楼
联 系 人: 汪女士
电 话: 13409787772
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