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团土资告字[2017]6号
经团风县人民政府批准,团风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团风县NO2016-011GY等3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地块坐落 | 出让面积 (平方米) | 用地 性质 | 出让 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供地 状况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挂牌起始价 (万元) |
NO2016-011GY | 总路咀镇318国道与高速公路连接线交汇处 | 8765.3 | 工业用地 | 50年 | 1.0-1.6 | 40-60% | <10% | 现状 | 27 | 133.36 |
NO2017-01SZ | 团风大道与益民路之间(中石油加油站斜对面) | 48346.62 | 商住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3.5 | ≤25% | ≥30% | 现状 | 2548 | 8496.24 |
NO2017-02SZ | 团风大道与得胜路交汇处以西(中石油加油站斜对面) | 50374.5 | 商住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3.5 | ≤25% | ≥30% | 现状 | 2656 | 8852.61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地块挂牌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公告出让地块的详细情况和具体出让要求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申请人可自2017年05月04日至2017年05月31日到团风县国土资源局领取挂牌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
五、申请人须向出让人指定的银行帐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5月31日16时整(以到账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挂牌文件的有关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和具备申请条件的,团风县国土资源局将在2017年05月31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点为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7年05月24日9时至2017年06月02日10时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由出让人在挂牌地点举行挂牌会,并宣布挂牌结果;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地块特别说明
团风县NO2017-01SZ、NO2017-02SZ地块商业面积占总建筑面积均≤10%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团风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