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上巴河镇新店村三组、四组、七组公路建设工程
(第二次)
招 标 公 告
一、招标条件
团风县上巴河镇新店村三组、四组、七组公路建设工程(第二次)(项目编号:HBXRSBH20191104-25-1)已批准建设。招标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完成了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基本具备进行招标的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施工地点:新店村三组、四组、七组。
2、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涵盖范围。
3、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及村级自筹。投资金额为260,168.14元。
4、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2月上旬,预计工期为30日历天。(雨雪天顺延)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纪录。
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7、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和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
8、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9、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1)参加本次报名及开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4日至2019年11月20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2:30至4:30止。
3、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0日下午4:30止)。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年11月14日至2019年11月20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2:30至4:30止。
5、报名地点:湖北先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团风县中百仓储后政法东路)。
五、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必须经密封后,在北京时间2019年11月22日上午9:30时前送至招标人(递交地点:团风县上巴河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团风县上巴河镇新店村三组、四组、七组公路建设工程(第二次)施工投标文件申请书”字样。
2、迟到的投标文件(以标书送达招标人的时间为准)将被拒绝。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2日上午9:30时止,招标人将于北京时间2019年11月22日上午9:30举行开标会议。
七、其它事项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贰仟陆佰元整(¥2600元)。交易保证金需从施工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到上巴河镇财政所财政专户,转帐时请注明“团风县上巴河镇新店村三组、四组、七组公路建设工程(第二次)”字样。
递交帐户户名为:上巴河财政所财政专户
帐号为:82010000000043927
开户行为:团风县农商行上巴河支行
保证金只接受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只对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转账);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2日上午9:30,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2、工程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格的10%,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之前提交。
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4、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本次项目向中标人收取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签章):团风县上巴河镇新店村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易春娇 联系电话:13995926645
代 理 机 构:湖北先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团风县中百仓储后政法东路
联 系 人:尹秋红 联系电话:0713-6073666
日 期: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