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上巴河镇许家河口村通组公路硬化工程(三次)
交易公告
1.交易条件
本项目团风县上巴河镇许家河口村通组公路硬化工程(三次)已由相关部门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为团风县上巴河镇许家河口村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县农村公路局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公开交易。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建设地点:团风县上巴河镇许家河口村5、6、9组。
2.2工程规模:道路长1600m,宽3.5m,厚度0.18m,本项目合理定价为352000元。
2.3交易范围:道路长1600m,宽3.5m,厚度0.18m。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施工企业资质、资格要求
3.1本次交易要求施工企业须符合《团风县政府投资小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简易程序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叁级总承包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相关专业管理人员的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持有相应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资格,且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管理机构还须配备具有有效资格(上岗)证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的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劳务员、资料员等相应专业管理人员;
3.3施工企业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3.1被责令停业、交易资格被取消的;
3.3.2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3.3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3.3.4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交易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的;
3.3.5近三年有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
3.5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
3.6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4、报名方式及交易文件的获取
4.1参加本次报名及开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经理)的有效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建造师证复印件。
4.2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至2018年10月9日,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2:30至5:30止。
4.3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0月9日下午5:30止。
4.4交易文件获取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至2018年10月9日,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2:30至5:30止。
4.5报名地点:湖北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交易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叁仟元整(¥3000.00元)。投标保证金需从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到上巴河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转帐时请注明“团风县上巴河镇许家河口村通组公路硬化工程(三次)”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户名为:投标保证金帐户名称:上巴河财政所财政专户;开户行:团风县农商行上巴河支行;帐号:82010000000043927,保证金只接受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只对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转账);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1日下午15:00时,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上巴河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1日下午15:00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建设单位不予受理。
6.2由施工企业法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递交响应文件并参加交易会。企业法人递交并参加交易会的,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法人身份证明及工商营业执照并提供拟派项目经理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核验身份。拟派项目经理递交并参加交易会的,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法人委托书原件核验身份,同时提供建造师证复印件。
7、其它事项说明
7.1本项目工程交易费、代理服务费由施工企业支付。
7.2有关本项目交易的其他事宜,请与建设单位或代理机构联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同时在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乡镇板块(网址:)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 单 位:团风县上巴河镇许家河口村村委员会
代理 机 构:湖北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 地 址:团风县政务服务大楼三楼
联系 方 式:16602789243 吴女士
监管 部 门:团风县上巴河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 期: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