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但店镇杨家庙村通组公路硬化工程(三次)
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TCDD20181105-01-01
1. 交易条件
本项目团风县但店镇杨家庙村通组公路硬化工程(二次)施工已由相关部门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为团风县但店镇杨家庙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县交通局。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公开交易。
2. 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 建设地点:但店镇杨家庙村五组、六组。
2.2 工程规模:全长1200米。
2.3 本工程合理定价为:24万元。
2.4交易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涵盖范围。
2.5 计划开工时间:2018年12月1日
2.6 计划竣工时间:2018 年12月10 日
2.7计划工期:10日历天。
2.8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 施工企业资质、资格要求
3.1本次交易要求施工企业须符合《团风县政府投资小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简易程序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相关专业管理人员的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 市政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且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职称,项目管理机构还须配备具有有效资格(上岗)证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的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劳务员、资料员等相应专业管理人员;
3.3施工企业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3.1被责令停业、交易资格被取消的;
3.3.2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3.3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3.3.4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交易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的;
3.3.5近三年有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
3.4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
3.5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4、报名方式及交易文件的获取
4.1、参加本次报名及开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4.2、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19日至2018 年11月21日 ,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2:30至4:30止。
4.3、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1日下午4:30止。
4.4、交易文件获取时间为:2018年11月19日至2018 年11月21日,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2:30至4:30止。
4.5、报名地点:湖北天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团风县新畜牧局二楼)
5. 交易保证金
5.1本工程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肆佰元,交易保证金需从施工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到团风县但店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转账时请注明“团风县但店镇杨家庙村通组公路硬化工程”字样,(递交帐户户名为:但店财政所财政专户,帐号为:82010000000012310;开户行为:但店镇农村商业银行。交易保证金只接受施工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交易保证金的退还只对施工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6日9时止,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交易保证金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的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团风县但店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团风县但店镇财政所院内),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6日9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建设单位不予受理。
6.2由施工企业法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递交响应文件并参加交易会。法人递交并参加交易会的,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核验身份。拟派项目经理递交并参加交易会的,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法人委托书原件核验身份,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项目经理证复印件。
7、其它事项说明
7.1本项目工程交易费、代理服务费由施工企业支付。
7.2有关本项目交易的其他事宜,请与建设单位或代理机构联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在但店镇杨家庙村政务公开栏、团风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团风县但店镇杨家庙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 孙书记
电 话: 18672509388
代理机构: 湖北天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团风县新畜牧局二楼
联 系 人: 汪女士
电 话: 13409787772
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