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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风县上巴河镇曹家岗村新建瓜蒌基地50亩建设工程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日期: 2019-04-23  来源:    阅读次数: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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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风县上巴河镇曹家岗村新建瓜蒌基地50亩建设工程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采购人

团风县上巴河镇曹家岗村民委员会

采购项目名称

团风县上巴河镇曹家岗村新建瓜蒌基地50亩建设工程

预算价

25万元

联系人

刘细全

联系方式

15897916067

采购人地址

团风县上巴河镇曹家岗村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团风县吉丰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曹家岗村新建瓜蒌基地50亩建设工程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一:本项目属于外地引进项目具有特殊要求。

二:团风县只有一家能完成该瓜蒌种植工程项目。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

和职称

专家组听取了本项目的情况说明,经专家组充分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专家一:1、经查瓜蒌种植不同于一般农作物种植,其属于中药材种植,对相关种植技术要求较高,目前我县仅团风县吉丰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具有种植该药材能力,2、2018年度综该合作社已在本镇东河村开展该项目,其运用情况良好。3、根据《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专家二:1、团风县吉丰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2018年在上巴河镇东河村进行了瓜蒌种植技术扶持,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其能提供种苗高价回收果实或代加工等后期服务。2、团风县只有吉丰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一家从事瓜蒌种植,后期维修及技术辅导便利。2、上述情形符合《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专家三:1、经查瓜蒌种植不同于一般农作物种植,其属于中药材种植,对相关种子和种植技术具有较高的专业要求,目前我县仅团风县吉丰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具有种植能力。2、2018年度该合作社已在本镇东河村开展了该项目,其运营情况良好,符合与原有项目的配套和一致性要求。2、根据《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三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为保证该项目配套与实施,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组名单: 

孙伟     团风县公路管理局          工程师

吴雄      团风县公路管理局            工程师

贾志      团风县房地产管理局        工程师

拟成交价格

人民币25万元

     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监管部门。 

采购人:团风县上巴河镇曹家岗村民委员会

代理机构:湖北先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13—6073666

办公地址:中百仓储后老质检局对面

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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