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上巴河镇曹家岗村新建瓜蒌基地50亩建设工程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采购人 | 团风县上巴河镇曹家岗村民委员会 |
采购项目名称 | 团风县上巴河镇曹家岗村新建瓜蒌基地50亩建设工程 | 预算价 | 25万元 |
联系人 | 刘细全 | 联系方式 | 15897916067 |
采购人地址 | 团风县上巴河镇曹家岗村 |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 团风县吉丰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 曹家岗村新建瓜蒌基地50亩建设工程 |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 一:本项目属于外地引进项目具有特殊要求。 二:团风县只有一家能完成该瓜蒌种植工程项目。 |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 和职称 | 专家组听取了本项目的情况说明,经专家组充分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专家一:1、经查瓜蒌种植不同于一般农作物种植,其属于中药材种植,对相关种植技术要求较高,目前我县仅团风县吉丰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具有种植该药材能力,2、2018年度综该合作社已在本镇东河村开展该项目,其运用情况良好。3、根据《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专家二:1、团风县吉丰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2018年在上巴河镇东河村进行了瓜蒌种植技术扶持,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其能提供种苗高价回收果实或代加工等后期服务。2、团风县只有吉丰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一家从事瓜蒌种植,后期维修及技术辅导便利。2、上述情形符合《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专家三:1、经查瓜蒌种植不同于一般农作物种植,其属于中药材种植,对相关种子和种植技术具有较高的专业要求,目前我县仅团风县吉丰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具有种植能力。2、2018年度该合作社已在本镇东河村开展了该项目,其运营情况良好,符合与原有项目的配套和一致性要求。2、根据《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三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为保证该项目配套与实施,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组名单: 孙伟 团风县公路管理局 工程师 吴雄 团风县公路管理局 工程师 贾志 团风县房地产管理局 工程师 |
拟成交价格 | 人民币25万元 |
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监管部门。
采购人:团风县上巴河镇曹家岗村民委员会
代理机构:湖北先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13—6073666
办公地址:中百仓储后老质检局对面
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4月22日